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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已经成为人们日常工作、生活和学习中不可或缺的工具,但是网上的不良、不实信息和不文明行为仍然存在,影响社会健康发展,特别是最近网络谣言的传播成为一大社会公害。网络谣言其危害不亚于网上黄赌毒。毒品侵蚀的是少数沉沦者的健康,网络谣言扰乱的是整个社会的稳定,蛊惑的是亿万大众的人心,违背道德和法律,可谓害莫大焉、罪莫大焉。在互联网上编造和传播谣言的行为,不仅违反社会公德,扰乱互联网传播秩序,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另外,还应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到,某些故意造谣者是想搅乱人心,破坏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从而更加认清他们的险恶用心,高度重视网络谣言的巨大危害。
网络谣言是指通过网络介质(例如邮箱、聊天软件、社交网站、网络论坛等)而传播的没有事实依据的话语。主要涉及突发事件、公共领域、名人要员、颠覆传统、离经叛道等内容。作为网民,要文明上网,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对网上各种热炒消息、传言,要慎思之、明辨之,不随众、不起哄、不上当,保持一份新时期网民的理性与清醒。要做到不信谣、不传谣,还要力所能及地辟谣,对别有用心者的偏激甚至反动观点,主动进行反击和驳斥,担负起一名“网络公民”的责任,为营造良好网上环境作出自己的贡献;作为受害当事人,要理直气壮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该报案就报案,该起诉就起诉,不回避、不放过、不纵容,让网上故意造谣者承担应有的法律后果。
2013年6月10日17时许,网民“龙宇云”在《腾讯微博》发信息造谣称,三江县同乐乡高培村发生7.5级大地震,并附一张图片显示有山体滑坡和房屋倒塌内容。经查,因近期大雨造成三江县同乐乡高培村高培屯多处山体滑坡,该屯183号村民龙某一时好玩,用手机拍摄本屯一处新开挖的用以修理摩托车的地块山体滑坡照片后,于2013年6月10日在腾讯微博上发帖谎称7.5级特大地震的谣言。6月11日,三江县公安局对龙某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行为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互联网上发表言论同现实生活中发表言论在法律责任的承担上是一致的,网络虽然是一个虚拟世界,但在这个虚拟世界内散布谣言触犯了法律,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网络上散布谣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一是民事责任,即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的,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二是行政责任,即如果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三是刑事责任,即如果散布谣言,构成犯罪的要依据《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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